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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招聘农村交通协管员2人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28

为了提升安边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将劝导与执法工作深入融合,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农村路面两三轮车显性违法行为,根据《宜宾市叙州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叙州区招聘农村交通协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叙道安办〔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安边镇实际,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为农村交通协管员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薄,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薄或者常住人员登记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限男性,身高1.65m以上;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协管工作的身心疾病。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社会影响较差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8.因违反相关工作规定,被解聘的;

9.社会保险不能转移的;

10.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12.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从事交通协管工作情形的。

(四)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中共党员;

6.有机动车驾驶证。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2月2日,2023年2月2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安边镇政府一楼108室)。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安边镇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报名当日在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6.开考比例: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2∶1开考。

7.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一)考试项目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1:3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二)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通知为准。

(三)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3年2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通知为准。

(三)成绩公布。成绩于2023年2月8日前在酒都惠安边镇人民政府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人员的确定

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聘用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不同学历层次的,学历高者优先。

(二)体检

1.体检由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酒都惠安边镇人民政府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属于村交通协管员不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安边镇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安边镇及辖区派出所开展驻点交通劝导站执勤及周边道路管控、巡逻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聘用待遇一致),合同一年一签,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1970元/月的劳动报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

5.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安边镇机关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8753524(安边镇纪委)。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53519郑先生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农村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交通协管员职位表

职位序号

岗位职务

招聘名额

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

性别

专业

学历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

备注

01

农村交通协管员

2

宜宾市

叙州区户籍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不限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

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就业创业登记证》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就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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